近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在打击名称侵权方面取得了重要法律胜利。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相继宣判,认定湖北省民营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临沂中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邮政成功维权。
自2021年以来,国资委已公开曝光了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总计涉及548家企业。中国邮政作为知名国有企业,频繁遭遇名称侵权问题。据统计,存在“邮政”或“中邮”字样的企业名称中,与中国邮政无实际隶属或投资关系的企业多达217家。这些名称不仅侵犯了中国邮政的注册商标权,还误导公众,造成品牌混淆。
中国邮政指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中国邮政”或“中邮”等字样进行企业登记注册或开设相关公众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信誉。当这些假冒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往往会将责任归咎于中国邮政,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中国邮政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方面,公司在官网发布声明,明确与那些名称中含有“邮政”或“中邮”字样但无实际隶属关系的企业划清界限。另一方面,中国邮政积极组织全面排查,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多渠道开展企业名称维权行动。
在具体操作上,中国邮政不仅加强了对市场上假冒企业的监测和打击力度,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公司表示,将持续发动全系统力量,将维权打假工作常态化,以最大限度减少名称侵权行为对公司品牌信誉的损害和经济利益的侵蚀。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中国邮政不仅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打击假冒企业的典范。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保护,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并信任真正的中国邮政服务。